2009年5月14日

基督徒與朋友的關係

要來大專聚會的信息

如果有看到的弟兄姊妹可以提前預備分享

感謝主 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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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雅各書四章四節:『…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哥林前後書六章十四至十八節:『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羅馬書一章十六節:『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朋友是世界上重要的關係

甚麼叫作朋友?老年人和少年人可以作朋友,丈夫和妻子可以作朋友,父親和兒子也可以作朋友。弟兄之間可以作朋友,姊妹和姊妹之間也可以作朋友。作朋友乃是能相愛又能相交,不講別的關係。人的關係有所謂的血親,是從血親血統而生的親屬。朋友不一樣,乃是因為相愛所以相交。所以,朋友的問題乃是把一切其他的關係都放在一邊,因為愛,所以論交。許多時候,在夫妻之間又加上朋友的關係,在父子之間又加上朋友的關係,在母女之間又加上朋友的關係,在師生之間又加上朋友的關係。同等的人,同年的人,同時的人,都能有朋友的關係。

當我們沒有相信主耶穌之前,當我們沒有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之前,每一個人因為沒有主裏面的弟兄關係,也沒有主裏面的姊妹的關係,所以朋友乃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關係。但是今天在我們中間,朋友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所以,在新約裏是寥寥無的,不過題起三次而巳。我們所注意的,是在弟兄姊妹身上;所以,在主裏面的朋友反而變作不重要。朋友的關係,在神的兒女中間是不重要的。

神命令我們停止世俗朋友的交情

與世人為友就是與神為敵

雅各說,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雅四4。)這裏的世俗是『世界』,或說『世人。』想要與世人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如果我們愛這些世人,請你們記得,愛神的心就不在我們裏面了。(約壹二15。)與世人為朋友,就是與神為敵。

但我們的主不是說,要與世人為仇纔是愛神。不是說,我們從今以後不要理他們,走在路上連點頭也不點。不是這一個意思。是說,凡與世人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不是我們待世人像仇敵一樣,乃是從今以後,那一個深的交情沒有了,那一個以愛論交的情形沒有了。你也許還愛他們,但目的是盼望他們得救。你也許還把他們當作朋友,但是目的不過是把他們請來聽福音,像哥尼流一樣。彼得到哥尼流家裏,哥尼流請兩班人等他,一班人是親屬,一班人是密友。神要我請彼得來,我把親屬和密友都請來聽福音。目的是在這裏,不是要繼續巳往的關係,一個人巳往所認識的,現在不能不認識。一個人從前是朋友的,現在不能不是朋友。一個人和我多少年有交情,不能一刀兩斷不來往。乃是說,我在主裏面有一個改變,從前的關係不存在了。從今以後我看見朋友,我們還是說話,有事情還是找他談。不過我是得著生命的人,他沒有得著生命,我們中間的關係不能超過這一個。人和人作朋友,是相熟以後相愛,相愛以後相交。你得救以後,如果和朋友繼續這樣的關係,你就和神為仇,你自然而然不能走前聖經面的路。

人跑路的時候,身上越輕越好。多對付罪,就輕得多。多離開幾個朋友,就輕得多。你多幾個朋友,就把你壓癟了。他們在神面前的路,總不能徹底的走,總不容易好好的作基督徒。無論如何,不信的人的行為道德,總是不信的人的標準。他們雖然不會把你拖下去,但是總不會把你拉上去。

不要各不信的人同負一軛

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四節說:『你們和不信的人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許多人以為這句話光是講到婚姻的問題,我承認同負一軛,是包括婚姻的問題,但這不只是講婚姻的問題,這包括所有信主的人和不信主的人中間一切交情的關係。

與世人同負一軛不是祝福乃是痛苦

我盼望你們看見,今天我們和世人同在一個社會裏,一同作買賣也好,一同作朋友也好,結婚也好,我們沒法有親密的關係。把一個信主的人,和一個沒有信主的人擺在一起,定規出事情。信主的人有信主的人的標準,不信主的人有不信主的人的標準。信主的人有信主的人的道理,不信主的人有不信主的人的道理。信主的人有信主的人的看法,不信主的人有不信主的人的看法。你把這兩班人擺在一起,這並不是祝福,乃是痛苦。因為看法也不一樣,主張也不一樣,道德的標準也不一樣,是非的標準也不一樣,一切都不一樣。你看見,一個人拉著要往東邊走,另一個人拉著要往西邊走,兩個人擺在一個軛底下,這一個軛很容易就折斷了。如果不是軛折斷,就是你跟著他跑。我願意你們初信的弟兄們看見,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相交,總是我們信的人喫虧。千萬不要以為我們能彀拖他。你要拖,他不必作朋友來拖他。我也拖過我從前的朋友,但是我沒有和他們作朋友。你可以不必再和從前的朋友作朋友,就能彀把他們拖過來。你如果仍舊和他們作朋友,你必定會被他們拖過去。

我常常想,司布真的一那一個比方,是很好的比方。有一個年輕的女子來見司布真,告訴他說,她要和一個不信的青年人作朋友。她說,我要拖他信主,並且不久我要和他訂婚。司布真就叫那一個年輕的女子爬上一張很高的桌子。她沒辦法,只得爬上去。那時,司布真年紀已經相當大。他就說,你拉我的手,盡力量把我拉上去。那一個女子就拉他,但拉不上去。司布真說,我現在把你拉下來;他一拉,就把她拉下來了。他就說,拉下來容易,拉上去不容易。這一位姊妹的問題就解決了。請你們記得,拉上去總是不容易的。你們要把不信的對方拉上來,這是難而又難的事。但是他們要把你拖下去,便當的很。許多人都在這裏被拖下去。許多弟兄姊妹,都是因為沒有解決朋友的問題後來給朋友拉過去了。

所以,你們不能和不信的人作朋友。如果和他們作朋友,只有一個結果,就是被他們拖了去。千萬不要以為說,我是一個很剛強的人,我是一個站得住的人,所以交幾個不信的朋友不要緊。我告訴你們,我們雖然信主多聿了,但是仍舊很怕和不信的朋友來往。因為和不信的朋友來往,必定叫我們喫虧。乃是你要帶領他們去聚會,或者向他們作見證,你纔可以去找他們,除此之外,其他的接觸,都是很危險的事。因為你一到他們中間去,你總得降低你的標準。你一到他們中間去,你很不容易維持你作基督徒的標準。

廣交福音朋友,領同學歸主

禱告是領人歸主基本工作

領人歸主有一個基本的工作,就是在沒有向人開口之前,必須在神面前開過口。要先求告神,然後到人面前去說話。總是先到神面前去說話,不是先向著人說話。有些弟兄姊妹很熱心的要帶領人歸主,但是他們沒有為那些人禱告。我們要知道,人如果在神面前沒有負擔,那麼在人中間雖然有興趣,救人的工作還是作不來。人總得在神面前有負擔,然後纔能在人面前作見證。會帶領人歸主的人,都是會禱告的人。如果禱告得答應出了問題;如果對於禱告沒有把握,那麼對於帶領人歸主也就沒有把握。所以,對於禱告的功課,必須有實際的學習,不可馬虎的過去。

應該豫備一本簿子

要好好的為著人禱告,最好能豫備一本簿子。先讓神把祂所要救的人的名字,擺在你心裏。你要帶領人歸主,也是這樣,要讓主把那些人擺在你心裏,自然而然你心裏有負擔,會替好幾個人或者好幾十個人禱告。在你寫名字的時候,最要緊的,是要好好的接受主所擺在你心裏的名字,不是隨便坐下來寫一張名單。如果隨便寫,就要白花許多工夫。你的工作作得好不好,就在乎起頭起得好不好。你要專一的求神給你幾個人。你家裏的人,你的朋友、同事、同學,你所認識的人,自然而然,他們的名字會到你心裏來,叫你覺得這幾個人,你盼望他們趕快得救。

這一本簿子最好要分成幾項:第一項是號碼,第二項是日期,第三項是名字;就是第幾號,從那一天起,為某人禱告。第四項又是一個日期,就是他得救的日期。如果不幸有人去世了,也可以在第四項上寫他去世的日期。這本簿子裏的人不寫則已,一寫進去,就不能放鬆。除非他死了,纔可以不為他禱告。人如果沒有去世,又沒有得救,總不可停止為他禱告,總要一直禱告,禱告到他得救為止。有一個弟兄為一個人禱告了整整十八年,那個人纔得救。這是說不定的,有的一年纔得救,有的兩三個月就得救。也許有一兩個是難的,但是到底仍是會得救的。我們總不要放鬆,總是要他們得救。

幾個為人禱告的榜樣

我們在這裏題起幾個故事,看看有的人是如何作這個工作的。

一個燒煤炭的人-有一天,一個在船上鍋爐間燒煤炭的人得救了。他就問帶領他歸主的弟兄說,『請你說,我為著主第一件該作的是甚麼事?』那個弟兄說,『主在你的同伴中,特別選出一個人,擺在你心裏的,你就得為他禱告。』和他一同燒煤炭的共有十幾個人,他特別記起一個人來,就天天為那個人禱告。後來,不知道怎麼被那個人知道了,那人很不高興。過了好些日子,傳福音的人又去傳福音。會後有一個人站起來說,『我也要相信耶穌!』傳福音的人就問,『你為甚麼要信主耶穌?』他說,『有一個人老是為我禱告,所以我要信主耶穌。』就是因為這一個燒煤炭的人為他禱告,他起初雖然不高興,但是禱告的力量把他折服了,所以他要接受主。

一個十六歲的孩子-從前有一個孩子,只有十六歲在一家建築公司中作抄寫的工作。公司的總工程師,脾氣很不好,差不多每一個人都怕他。這個孩子得救之後,就為那個總工程師禱告。他很怕那個工程師,不敢向他開口傳福音,但是天天為他迫切禱告。過了不久,那個工程師問他說,『我覺得在整個公司二百多人中,就是你和我不相同。請你告訴我,是甚麼緣故?』工程師已有四、五十歲,他只有十六歲。這青年人就告訴他說,『我已經相信了主,你沒有相信。』這在那時候,工程師說,『我也要相信。』孩子就把他帶到教會中,那個工程師也就得救了。

倪弟兄的見證:一九二二年下學期,在學校中開始福音工作,有多人得救。我天天記在簿中的同學禱告。一九二三年起,我們開始用借或租來聚會的地方,廣傳福音,那時約有數百人得救。凡名記在簿中者除一個未得救外,其餘全數得救。這是證明神答應這樣的禱告。神是定規你要罪人禱告,他們才能得救,這數年中更能證實此事。

慕勒(GeorgeMuller)在他的自傳裏告訴我們,他曾為成百的人禱告過。以後或遲或早,這些人都得救了。他為他名單上的一個人禱告了很久,至終,那人在慕勒死後也得救了。我們必須信,我們對罪人的關切乃是出於主的。他揀選並預定人,現在就需要我們的禱告,使他們能得救。

所以,禱告總不可缺少。帶領人歸主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要為人禱告。要有計畫的禱告,有次序的禱告,天天禱告,不放鬆的一直禱告到人得救纔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