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8日

服事者的職責(一)在服事上忠信

兩方面的看見
三一神是信實的
我們應當在服事上顯為忠信

三一神是那信實(忠信)者
信實-Faithfulness

1.神是信實的神
在四方面上是信實的
a.在呼召上是信實的-神已呼召我們進入祂兒子的交通、分享
b.在話上是信實的-祂的話,就是祂福音真理的話,告訴我們,祂要因著基督赦免我們的罪
c.在聖別並保守我們的事上是信實的-信實的神召了我們,也必要全然聖別我們,並保守我們全人得以完全
d.在性情和所是上是信實的-我們縱然失信,神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否定自己;祂不能否定祂的性情和所是

2.基督是信實的(啟示錄十九章十一節)
a.基督是那阿們-希伯來文意為堅定、穩固或可靠
b.基督是那忠信真實的見證人-啟示錄三章十四節
c.基督是忠信的大祭司-因為祂是全能的神(希伯來二章十七節)

3.那靈也是信實的-因為信實是那靈果子的一方面(加拉太書五章二十二節)

貳、作為服事者-基督的僕人與神奧秘的管家-我們應當在服事上顯為忠信

林前四章-1~3

1.管家-與經綸同字根(意即分配)-執行神的經綸
a.管家為分配的管家-將家中的供應分配給家裏的人
b.管家就是分配者-將神聖生命分配給神的兒女

2.分配職事上的要求-管家要顯為忠信
a.忠信-意即忠誠、可靠
b.忠信-向著主,且是為著在國度裏掌權

保羅是我們的榜樣
3.如何顯為忠信-不在意別人的批評,也不批評自己,乃是把整個情形交給主(林前四章二~五節)

在哪些事上要顯為忠信
4.今世應當在神所交給他們暫時的財物上操練忠信(在最小的事上忠信),使他們可以對他們來世永遠的家業學習忠信(在大事上托付我們)
a.事奉主-必須勝過誘惑人、欺騙人的不義瑪門
b.事奉主-需要我們愛祂,將我們的心給祂,緊緊聯於祂,將全人給祂(從瑪門的霸佔和篡竊下得釋放,可以完全徹底的事奉主)

在服事上忠信
5.在服事上忠信-我們需要與信實(忠信)的神是一
a.我們要成為忠信的-不僅需要美德,也需要能力
b.惟有神能完全忠信,我們惟有藉著與祂這位信實之神是一,纔能忠信(林後一章18~19節)

在主的託付和恩賜上忠信
6.我們作為服事者,必須在服事上,在主的託付和主的恩賜上忠信
a.在主的託付上忠信-按時分糧(將神的話和基督當作生命的供應給信徒)予祂的家人(信徒),好在要來的國度得著賞賜
b.有福(馬太二十四章四十六節)-在國度的實現裏,得著管理的權柄為賞賜
c.在主的恩賜上忠信-為祂賺取利潤(從主所得的分賜予其他人)
d.奴僕-象徵信徒服事的一面
e.他的家業(馬太二十五章十四節)-象徵召會同所有的信徒,乃是神的家人
f.賺了五他或二他連得-表徵我們已經完全用上從主所領受的恩賜,沒有任何損失或浪費
g.你主人的快樂-表徵在要來的國度裏對主的享受(乃是我們內裏的滿足,有分於主的快樂,乃是最大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