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8日

分享:週四晚禱 - 神人合作的禱告

經文:撒母耳記上一章。

 我們在撒母耳記上頭一章中,我們看到一個在禱告上很重要的原則,就是神人合作禱告的事例。表面上哈拿似乎是因為毗尼拿的譏笑所以要求耶和華神賜給他一個兒子,為了還願才又獻給耶和華。細細的去讀經節時會發現第6節「因耶和華使哈拿不能生育」,我們可能以為:神既然是大能的就必作成祂所要成就的,但是這不是神在這地上工作的原則。28節我們又看到:「我也將這孩子借與耶和華」的直譯竟然是「我也使他成為耶和華所求的」,明明是哈拿求神使她生育,怎麼又會是耶和華所求的呢?

 過去我們交通了很多次,神人合作的禱告,在但以理書中也有看過,但這再次提醒我們為著神在地上權益禱告的重要,無論我們是為了何事、何人,都要對準神在人這一面,我們都是軟弱、缺乏的,如同哈拿一般,所以我們需要不斷的禱告,但是不只我們,神在地上也有需要,在撒母耳記中,神需要一個拿細耳人結束士師時代,帶進君王時代以生出基督。這是一個轉移的時代。
 今天我們也是在轉移的時代,那我們該為什麼禱告呢?就是基督的第二次來,福音要傳遍全地!馬太福音9:38「所以要祈求莊稼的主,催趕工人收割祂的莊稼。」正如已過福音節期中,我們要祈求、祈求莊稼的主!
在以賽亞書45:11中也說過:「關於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吩咐我。」所以我們當要不斷禱告,為著神的權益禱告,吩咐神作成祂所要作成的!

棋鈺